夹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
各公办中小学、幼儿园:
根据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24〕1号)和《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资〔2024〕4号)文件要求,我省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开始,至12月27日止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对象范围
(一)我县内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者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、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(含学校自聘在职在岗教师)。
(二)我县内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者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按市(州)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定期注册范围内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、小学、初级中学、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。
二、时间安排
(一)前期准备
9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对工作部署、人员培训,向教师宣传、动员并提出定期注册工作要求。
(二)注册时间
1.网上报名时间:9月30日—10月28日;
2.县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和初审时间:10月29日—11月29日;
具体现场确认地点:夹江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2(夹江县迎春南路108号,联系电话:0833-5662026,联系人:李老师);
3.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及公示时间:12月2日—12月16日;
4.省教育厅终审和注册信息处理时间:12月17日—12月27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是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重要内容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落实注册机构的建设、人员配备和注册工作所需条件,保证定期注册工作顺利、圆满完成。
2.各校(园)应严格按照教育部《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》(教师〔2013〕9号)和《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川教〔2014〕60号)要求,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,严格注册条件和程序、严格注册工作全过程的管理。
3.各校(园)及时妥善解决注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保证注册工作平稳进行。
4.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贴花》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申领(不得以学校名义申领),贴花须使用计算机统一打印。
附件(点击文末查看):
1.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
2.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(试行)(川教〔2014〕60号)
3.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(川教函〔2015〕238号)
4.学校受理准备及受理流程
夹江县教育局
2024年9月18日
来源:夹江县教育局
编辑:郑重
校稿:董梦雅
责编:季利萍
副总编:王婷
总编辑:汪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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